为加强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我办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2017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或者2016年之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验收方式
我院研工办将组织专家对有关项目的结题报告(附件2)和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三、有关要求
1.由毕业班学生负责的、无法如期结题的项目,应向我办提交书面延期申请(附件3),说明原因并将项目转至非毕业班学生负责,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非毕业班同学负责的项目,如未达到结题要求,无需填写总结报告和延期申请,可视为自动延期。
2.获得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在结题前应以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及第一作者的身份取得相应的成果。
3.需提交材料清单:结题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或延期申请表(附件2)的书面材料一式1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和获奖等)复印件一份(必须与原件相符)。请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上午上班时间将以上材料交至学院研工办,同时将结项汇总表(附件1)、结题报告(附件2)或者延期申请表(附件3)的电子文档发送至xlxy105@126.com,文件名以“年级博/硕+姓名+结题/延期”命名。
心理学院研工办
2018年4月25日